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度开放型经济排名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2006年度开放型经济排名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一日
2006年度开放型经济排名考核办法
为推进“增强三力,率先崛起”战略,进一步加快我市开放型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全面提高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利用外资 考核对象 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南浔区、浙江湖州经济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 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