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关于全面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内府办发〔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3-01
【实施日期】 2006-03-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关于全面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意见的通知
(内府办发〔2006〕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关于全面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6]26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的重要措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政对新形势下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和办法,特别是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关于全面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意见》,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的建立提出了全面具体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提高对建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重大意义的认识,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促进全市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搞好规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是乡村两级组织农民出资出劳的必要条件和国家安排补助投资的重要依据,因此规划必须先行。市水利农机、农业、林业、交通、国土、农发、扶贫、以工代赈等部门和各县(区)要加强对国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渠道、政策、投向、办法的深入研究,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实际,及早作好项目勘测、筛选、规划工作。编制规划要统筹兼顾,项目资金要向重点新村建设相对集中。在规划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申报项目。市县(区)发改委要统筹协调指导各地各行业的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帮助各地各行业进行项目申报。实行竞争立项,对群众愿望迫切、热情高、规划好的地方,优先安排农建项目。
  三、狠抓落实。各级政府及财政、发改委、国土、金融等部门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将各项农建投入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广泛宣传和充分发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互助合作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