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城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新余市城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新余市城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和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个人和经营者在日常生活、经营以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包括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特种垃圾。 < 本办法所称的生活垃圾袋装是指对城市生活垃圾使用垃圾袋进行盛装、投放、收运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