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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市2006年度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津价费[2006]57号
【发布日期】 2006-02-17
【实施日期】 2006-03-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市2006年度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执行2006年天津市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申请》(津质监局计财[2005]72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鉴于我市2005年度调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后,社会和企业反映较为平稳,根据市政府批准调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总体方案要求,同意各计量检定机构按照天津市2006年度计量检定收费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
  二、为了完善并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1512号)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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