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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教育英语水平考试收费问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价〔2006〕费67号
【发布日期】 2006-02-20
【实施日期】 2006-03-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教育英语水平考试收费问题的通知
闽价〔2006〕费67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规范我省教育英语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2005]211号)收悉。鉴于目前部分英语水平考试的管理模式、考试方法发生了变化,为进一步促进我省英语水平考试工作的开展,规范英语水平考试收费管理,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核定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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