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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徼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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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发布日期】 2006-03-02
【实施日期】 2006-03-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京市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徼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  2005年,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大力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全市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小康水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实现了“五个过百万”,社会保险基金继续保持当期收支平衡,运行平稳,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深入开展,决定对玄武区人民政府等68家先进单位和沈洁等88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上下要学先进、赶先进,不断开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两个率先”进程、构建“和谐南京”作出新贡献。
二○○六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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