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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6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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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6〕24号  
【发布日期】 2006-03-02
【实施日期】 2006-03-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6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南宁市2006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日
南宁市2006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以及《南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2006-2010年)》(南府发(2006)13号,以下简称《五年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6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06年我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市委、市政府2006年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主要目标,以全面贯彻落实《纲要》为主线和契机,创新观念,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全面做好各项政府法制工作,为建设富裕南宁、文化南宁、生态南宁、平安南宁,构建和谐南宁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和《五年规划》,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抓好学习培训工作。采取分层次培训的方式,邀请专家为县处级领导做依法行政专题报告;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举办1-2期《纲要》知识培训班,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公务员录用考试和资格考试内容。
  (二)抓好《纲要》宣传工作。在全市开展贯彻实施《纲要》和《五年规划》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纲要》和《五年规划》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为《纲要》和《五年规划》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分析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推进管理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结合我市行政区划调整,重点做好县区政府职权界定以及进一步依法下放市级管理权限的调研工作。研究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工作,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组织开展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调研,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四)建立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并开展专项检查。按照《纲要》和《五年规划》的要求,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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