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闽江源自然保护区新建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06]41号
【发布日期】 2006-03-02
【实施日期】 2006-03-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闽江源自然保护区新建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
 
 
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