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新余市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六年三月二日
新余市地震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地震灾害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2地震灾害应急组织体系框架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地震预警级别及发布
4 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信息报送和处理
4.3通信
4.4指挥与协调
4.5紧急处置
4.6人员抢救与工程抢救
4.7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8群众的安全防护
4.9次生灾害防御
4.10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4.11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2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4.13信息发布
4.14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社会救助
5.3保险
5.4调查和总结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5监督检查
7 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7.1有感地震应急
7.2平息地震谣言
7.3应对市外强地震波及
8 附则
8.1名词术语、缩写语的定义与说明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3国际沟通与协作
8.4奖惩与责任
8.5预案实施时间
9 附录
9.1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1.4工作原则
立即响应,自行启动的原则:市内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我市各级应急委员会立即自动按照相应预案实施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同行动的原则:省应急委员会是处置本省各地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市、县(区)应急委员会分别是处置本行政区域较大、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视地震灾害应急的需求,请求省应急委员会给以必要的协调和支持。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协同行动。
依靠军民,依靠科技的原则:地震灾害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地震灾害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
市内发生较大和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后,由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
总 指 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副秘书长、新余军分区负责人、市发改委负责人、市民政局负责人、市公安局负责人、市武警支队负责人。
成员:新余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南昌铁路局新余火车站、市广播电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粮食局、省电信公司新余分公司、市人寿保险公司、市人保财险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是: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对受灾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新余军分区和市武警支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向省政府提出跨市紧急应急措施以及干线交通管制或封锁海关等紧急应急措施的建议;视灾情请示省政府启动江西省地震应急预案,并接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视灾情请求省地震局派出现场工作组给予支援;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震情信息、灾情信息、信息发布、条件保障、港澳台和国际联络等工作组。
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拟定抗震救灾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建议;贯彻和传达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灾区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协调各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拟定新闻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信息发布会,审核有关新闻稿;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新余军分区:与市武警支队共同组织指挥部队紧急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市武警支队:负责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与新余军分区共同组织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物资能力资源状况调查,建立应急保障数据库;协调包括医药、油料、钢材等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协调、监督各级电网企业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恢复等;督导和协调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所采取的紧急处置。
市经贸委:负责组织做好灾民方便食品、纯净水等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征购和调运;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灾区学生紧急疏散,做好学生安全避险工作。
市公安局: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赶赴灾区,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压埋人员。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及灾民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接受国内外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做好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发放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保障,根据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具体参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市建设局:会同市水利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南昌铁路局新余火车站:与市交通局制定交通应急预案,形成快速、高效、顺畅、相互协调支持的应急运输系统;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可能遭受地震破坏的运输工程设施进行除险加固;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辟便捷应急通道,按照要求优先运送应急人员、物资和装备。
市交通局:会同市建设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组织对被破坏的公路、水路交通设施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交通通畅;与南昌铁路局新余火车站分别制定交通应急预案,形成快速、高效、顺畅、相互协调支持的应急运输系统;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可能遭受地震破坏的运输工程设施进行除险加固;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辟便捷应急通道,按照要求优先运送应急人员、物资和装备。
市水利局:会同市建设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市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病队伍赶赴震区实施医疗救助、抢救伤员;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做好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卫生监督工作。
市环保局:加强对环境的监测,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次生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市广播电视局:会同有关新闻出版部门,通过广播、电视等形式,广泛宣传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减灾等常识;按规定及时发布有关地震信息及地震救灾情况。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对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市气象局:加强灾区的气象监测预报,为灾害救助提供服务。
市粮食局:负责做好灾民救济粮食的储备。
省电信公司新余分公司:负责了解地震灾区的通信状况;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派出人员进行维护和抢修,尽快恢复受到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市人寿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责任及时认真理赔和给付。
市人保财险公司:按照保险责任及时认真理赔和给付。
新余市地震应急预案启动后,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市应急委员会并抄送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
2.1.2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
市内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后,由省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带领现场应急工作队赶赴灾区,与市、县(区)政府(管委会)共同设立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市内发生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后,由省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派现场应急工作队赶赴灾区,与市、县(区)政府(管委会)共同设立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市内发生较大和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后,分别由市、县(区)政府(管委会)设立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
视灾情和应急工作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现场抢救组、医疗救护组、灾民安置组、灾情监视组、震灾评估组、科学考察组、信息报道组、后勤保障组。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震区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灾队伍紧急抢救被压埋人员;指挥协调震区公安消防部门迅速消除火灾及其隐患;指挥协调震区卫生部门紧急抢救、转运伤员;指挥协调震区民政部门迅速安置灾民生活、发放救灾款物;指挥协调震区通讯、供水、供电部门迅速解决临时通讯、供水、供电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地震主管部门做好震情监视和震灾损失评估工作;指挥协调震区建设、交通部门迅速抢修重要交通设施;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向上级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反映震情、灾情处置情况,并负责落实上级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处置现场其他事宜。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地震预警和预防机制是:提前识别地震前兆,对一定时间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