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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在全省开展查处通信行业价格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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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发改价检字[2006]200号
【发布日期】 2006-03-02
【实施日期】 2006-03-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在全省开展查处通信行业价格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改委、物价局:
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在全国开展查处价格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发改价检[2005]804号)和《关于对商业促销和通信行业开展价格欺诈行为重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5]2591号)以及《关于提前开展查处通信行业价格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省开展查处通信行业价格欺诈专项行动的安排意见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组织实施
  检查工作由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具体实施。分成四个督导检查组和一个宣传报道组,负责检查和协调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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