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鄂政办发〔2006〕11号
【发布日期】
2006-03-02
【实施日期】
2006-03-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二日
湖北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2006年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安排一部分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用于各县(市、区)开发区(含工业园区,下同)建设,支持全省县域经济发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