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狠抓政策落实,我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随着取消农业税政策的实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一些地方变换方式、变换渠道向农民乱收费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地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任务繁重,向农民集资、摊派的问题有所抬头;有的地方执行政策走样,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个别地方放松了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甚至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盲目乐观,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意识有所淡化,日常工作有所松懈。为进一步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特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扎实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减轻农民负担就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思想,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决治理向农民乱收费和各种集资、摊派现象,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坚持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既要抓苗头和抓重点,又要抓好经常性的督促检查。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把好关口,兑现好政策,真正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要继续坚持和强化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真正形成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工作合力。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积极做好涉农收费项目清理审核、农民负担监测、涉农负担案件查处、减负政策宣传咨询和专项审计等工作;监察部门要做好来信来访受理和涉农负担案件查处工作,负责落实责任追究;人事部门要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目标考核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税费改革政策的落实工作,参与涉农收费项目的审核,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补贴资金的监管;物价部门要做好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