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凉府办发〔2006〕2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根据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意见》(交海发(2005)324号)和《关于印发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海发(2005)412号)要求,为全面实施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州政府同意,现将《凉山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三月二日 凉山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经国务院同意,由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渡口船专项整治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意见》(交海发(2005)324号)和《关于印发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海发(2005)412号),对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标准。为深化乡镇船舶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乡镇船舶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5)50号)精神及四川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现特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结合我州已开展的乡镇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渡口渡船专项整治仍由州政府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