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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宜春市中心支行关于2006年宜春市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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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发〔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3-02
【实施日期】 2006-03-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春市人民政府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宜春市中心支行关于2006年宜春市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宜府发〔200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宜春市中心支行《2006年宜春市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三月二日
 
 
2006年宜春市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宜春市中心支行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活力宜春、实力宜春、魅力宜春、和谐宜春的重要一年,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决战工业园,支持新农村,做大市本级”的工作思路,全市金融系统要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大力开展信贷创新活动,切实加大有效信贷投入,充分运用信贷资源,大力促进宜春工业化,加快推进全民创业,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加速城市建设步伐,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力争全年贷款增加30亿元,增长14%,比2005年多增5亿元。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投入,为工业提前实现“三年再翻一番”目标提供保障
  要围绕全市工业经济提前实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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