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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成都市旅店业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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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02
【实施日期】 2006-03-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成都市旅店业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卫生局关于《成都市旅店业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三月二日

成都市旅店业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确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地区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5)236号)精神,为转变监管理念,探索规范化管理的新模式,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的长效机制,增强旅店业经营单位守法和自律意识,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诚信体系,有效改善我市旅店业的卫生状况,提高卫生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成都市旅店业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06年3月起,在全市旅店业开展为期8至9个月的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工作,完成卫生部下达的试点工作任务。在此基础上,总结旅店业卫生监督管理经验,提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探索切实可行的量化分级管理方案。
  试点工作中,适时在其他类型公共场所推行卫生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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