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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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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药监安[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3-02
【实施日期】 2006-03-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的通知
 

各分局、各市局直管药品生产企业:
  为全面贯彻执行2006年全国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所确定的工作任务;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落实"创新监管,突出应急,注重长效,找准薄弱环节,加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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