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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启用《贵州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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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02
【实施日期】
2006-03-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启用《贵州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通知
各市、州、地民政局:
随着全省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稳步推进,原制发的《贵州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旧证)与日益拓展的城市社会救助工作已不相适应。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推动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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