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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顺市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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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安府办发〔2006〕17号
【发布日期】
2006-03-02
【实施日期】
2006-03-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顺市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认真做好我市招标投标工作,切实履行职责,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1)131号)精神,现就我市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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