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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市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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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晋城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06]14号
【发布日期】 2006-03-03
【实施日期】 2006-03-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市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部署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联手整治,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但是总体情况还不乐观,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建材市场、装修企业、装修用户进行全面整治。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和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市场经济秩序整治总体工作部署为指导,把建材市场专项整治与法制建设、制度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对建材市场、装修企业和装修用户进行全程监控,以提高我市建材行业总体水平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消费意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构建和谐晋城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在市政府的统一协调下,成立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整顿规范领导组,以确保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最大的监管合力,保证政令畅通,监管到位,规范有效。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

  组 长:李章宏 副市长

  副组长:常晓虎 市政府副秘书长

  牛育才 市质监局局长

  高福先 市经委主任

  王克平 市财政局局长

  苏文秀 市建设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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