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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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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6〕7号
【发布日期】 2006-03-03
【实施日期】 2006-03-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有关单位:
  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县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确定建议提案70件,交由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的64件,占建议提案总数的  91.43%,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8件,政协委员提案26件。为了认真履行职责,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精心办理建议提案,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推动今年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特作如下通知:
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  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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