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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06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3-03
【实施日期】 2006-03-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06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6〕31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遵义市2006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三月三日

遵义市2006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06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执政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新机制,努力开拓,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遵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五年要点》),大力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政府法制监督、行政复议应诉、法制宣传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层次和水平,为构建和谐文明遵义创造良好法制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认真贯彻实施《纲要》和《五年要点》
  1、继续贯彻落实《纲要》和《五年要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纲要》和《五年要点》规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把依法行政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以依法行政统揽工作全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积极推动工作顺利开展。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通过健全完善制度,监督检查等措施,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扎实开展工作,全面落实责任,确保《纲要》和《五年要点》的各项规定切实落到实处,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打下坚实基础。
  2、加强对贯彻《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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