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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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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06〕22号
【发布日期】 2006-03-03
【实施日期】 2006-03-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营以上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进一步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规范劳动力市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劳动用工管理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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