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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车船使用税车辆税额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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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地税发[2006]54号
【发布日期】
2006-03-03
【实施日期】
2006-03-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车船使用税车辆税额的通知》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6]54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车船使用税车辆税额的通知》(渝府发[2006] 2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车船使用税征收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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