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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舞蹈艺术考级收费标准的批复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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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价〔2006〕服75号
【发布日期】
2006-03-03
【实施日期】
2006-03-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舞蹈艺术考级收费标准的批复
闽价〔2006〕服75号
福建省舞蹈家协会:
你会《关于福建省舞蹈家协会舞蹈艺术考级收费标准的函》收悉。为规范社会舞蹈考级收费行为,促进我省社会舞蹈考级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收费标准的通知》(文教科发[2003]52号)精神,经研究,现将社会舞蹈考级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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