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委关于开展2006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沪科(2006)第081号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专家: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市”主战略,自即日起开始2006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申报工作。请各推荐部门(单位)、推荐人掌握标准,认真审查推荐材料,做好候选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重点: 2006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奖励重点是:鼓励自主创新,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鼓励技术发明原创新成果。 按照已修订的《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的要求,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将首次进行软科学研究成果的评审。 二、推荐要求: 1、奖励类别。2006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将按照已修订的《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的要求实施,按以下四个奖励类别进行推荐与评审: (1)上海市自然科学奖: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组织。 (2)上海市技术发明奖: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组织。 (3)上海市科技进步奖:科技进步奖授予在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以及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以及在科普、软科学等方面做出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