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邕江饮用水源保护执法整顿活动方案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6〕25号
【发布日期】
2006-03-03
【实施日期】
2006-03-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邕江饮用水源保护执法整顿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南宁市开展邕江饮用水源保护执法整顿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三月三日
南宁市开展邕江饮用水源保护执法整顿活动方案
为确保邕江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巩固我市连续两年邕江饮用水源执法整顿成果,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有效落实各项管理措施,达到保护饮用水源、提高水质的目的,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