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印发《浦口区拆除违法建筑、拆迁危破房屋和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03
【实施日期】 2006-03-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印发《浦口区拆除违法建筑、拆迁危破房屋和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府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浦口区拆除违法建筑、拆迁危破房屋和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三月三日
浦口区拆除违法建筑、拆迁危破房屋 和征地拆迁工作方案

  违法建筑侵占公共活动空间,损害社会公平公正,影响城市市容市貌,阻碍城市发展,一些违法建筑已经成为藏污纳诟、滋生犯罪的场所;危破房屋危及居民群众安全,影响居民群众生活质量,影响城市景观,影响经济发展;征地拆迁事关城市建设规划实施,事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06年在全区全面开展拆除违法建筑、拆迁危破房屋和征地拆迁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文明城市、打造优良环境、建设美好家园、促进城市发展为主题,把拆除违法建筑和拆迁危破房屋工作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力抓手,把征地拆迁工作作为推进城市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善于创新,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拆除违法建筑、拆迁危破房屋,加快实施征地拆迁,创造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营造和谐有序的发展空间。
  二、组织领导
  成立浦口区拆除违法建筑、拆迁危破房屋指挥部(简称为“双拆”指挥部)。华静区长担任总指挥;吴顺林副书记、区人大刘宝柱副主任、区政府丁恒才副区长、区政协陈普照副主席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区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区行政执法局(市容局)、房产局、国土局、建设局、法制办、公安局、司法局、法院、交通局、规划局、工商局、水务局、劳保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信访局等部门以及各镇街、开发区、度假区主要领导组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