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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部门办理落实市政府2006年公开征集为民办实事意见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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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06]17号 
【发布日期】 2006-03-05
【实施日期】 2006-03-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部门办理落实市政府2006年公开征集为民办实事意见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为准确选定2006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市政府办公厅于2005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认真组织了向市民公开征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工作。在征集意见的过程中,广大市民表现了积极的参与热情,共接到673封市民来信提出的各类意见868条。其中,涉及社会保障方面的意见89条,城市建设方面的意见154条,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62条,城乡管理方面的意见96条,社会事业方面的意见97条,关于城市发展方面的意见68条,其他关系市民日常生活方面的意见302条。为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到实处,办公厅坚持征集市民意见与落实群众要求相结合、边征集实事边办好实事相结合,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截止2006年1月末,868条意见已全部分拨各单位研究办理,并逐条向实事建议者作了答复(具体情况见附表)。在此基础上,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贴近百姓生活实际的问题进行筛选和论证,由此提出2006年拟办实事项目。经归纳整理,市民提出的关于社会保障、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城乡管理、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已纳入市政府2006年为民办的18件实事之中;其他关系市民日常生活方面的意见已及时解决;关于城市发展的意见已列入部门计划。社会各界对市政府关注民情、倾听呼声、真心办事的做法反映良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得力,狠抓落实。市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对分拨的市民来信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解决的马上解决;可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的在认真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列入;对分拨信件办理落实情况逐件及时向建议者反馈并向市政府报告,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对市民来信涉及多个部门或界限不清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协调、落实,防止工作“悬空”。对在规定时限内未答复、未落实的问题,加大跟踪催办力度,及时索报工作结果,从而有力保证了工作的落实。同时,根据各有关单位提出的拟办实事项目,结合市政府2006年重点工作,提出市政府2006年为民办的18件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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