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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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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巩政〔2006〕16号
【发布日期】 2006-03-05
【实施日期】 2006-03-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逐年增多,建筑市场日趋规范,推动了我市城镇迅速发展。同时,我市的建筑市场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已严重影响我市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如:部分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只建不批,给工程质量、安全埋下了沉重的隐患,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和村镇建设的违法建设现象尤为突出。为建立公平、公开、公正、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工作做出如下通知:
  一、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  指导思想:以《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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