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地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 沪建建管(2006)第021号 各区县建委(建设局)、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外省市沪办建管处: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建设工地的综合管理,展现上海城市精神、共建文明整洁城市环境和树立大都市工程建设新形象,以崭新面貌迎接国际会议在上海的召开,现决定自2006年3月上旬起至5月底在全市开展建设工地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和工地环境等综合整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由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协调指导,市安质监总站负责督查。土建装修(含市重大工程)工程按工程所在区域分别由各区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市政养护、道路和管线工程由市市政局组织实施;房屋拆迁工程由市房地局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