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06年将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豫政(2005)38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信政文(2005)22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的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国农业普查作为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