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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规范化村卫生站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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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汕头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汕府办〔2006〕30号
【发布日期】 2006-03-06
【实施日期】 2006-03-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规范化村卫生站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06〕3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开展规范化村卫生站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六日

开展规范化村卫生站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03)18号)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2006年2月14日)精神,为加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最基层的村级卫生机构建设,把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作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来抓,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逐步开展村一级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工作,解决农村群众常见病的诊治问题,让农民“小病不出村”。今年先选择10个村作为试点单位,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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