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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6年招商引资和外贸出口目标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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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梧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梧政办发[2006]29号
【发布日期】 2006-03-06
【实施日期】 2006-03-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6年招商引资和外贸出口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责任部门、单位,各招商引资团队:
  根据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和外贸出口工作部署及市十一届人大九次会议的要求,2006年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主动融入到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去,充分利用靠近粤港澳区位优势,更大规模地从市外、境外、国外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产业项目,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与水平,实现外贸出口增长方式转变。实现招商引资规模的新突破,经济合作区域的新突破,开拓招商市场广度的新突破,服务水平的新突破。2006年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目标任务为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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