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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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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汴政[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03-06
【实施日期】 2006-03-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驻汴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通知》(豫政[2005]55号),进一步统筹协调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搞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安排部署我市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加快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步伐,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近年来,我市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市是一个资源消耗型城市,经济发展与资源紧张的矛盾十分严峻。人均资源占有量低,工业结构不尽合理,资源利用率低,资源依赖性较强,再生资源利用水平差,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依然存在。目前,我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原材料和水资源消耗多数指标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市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环境压力日益增大,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明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市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六大战略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紧紧围绕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尽快建立健全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和消费模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总体目标是:“十一五”时期,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全社会的资源节约意识显著增强,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水耗、物耗大幅度降低,形成一批循环经济的典型企业、产业园区,创建一批资源节约型城区、政府机构、企业、社区和学校,使建设节约型社会迈出坚实步伐。

  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工作重点

  (一)组织领导和政策落实

  1.成立“开封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委、电业局、交通局、水利局、农林局、商务局、国资委、工业发展局、国税局、畜牧局、地税局、环保局、质监局、统计局、法制办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一是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对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存在的问题、措施和工作思路;二是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各有关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和配合工作,并牵头建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积极贯彻落实资源节约活动的工作部署和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对资源节约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明确目标,制定规划,建立机制,落实政策,组织实施,扎扎实实地把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

  2.深入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

  3.针对目前我市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中存在的辐射面小、信息滞后、政策不到位、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积极性不高的诸多问题,在今年6月底前,依照《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国发[1996]36号)、原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资源[1998]716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办[2004]190号)等相关文件,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等部门,对我市目前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了解,解决存在的问题,贯彻落实好各项政策,扎扎实实地做好我市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4.资源综合利用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搞好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一方面需要政府部门的强化管理,另一方面还需要提高全民、全社会的资源忧患和节约意识,增强依法节约能源资源的法制观念,唤起全民节约能源资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资源节约工作,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完成我市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的筹备工作。

  (二)强力推进能源节约

  1.加大高耗能企业的治理力度,促进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要针对我市实际,突出抓好电力、化工、制药、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从今年开始,集中2—3年时间,对全市高消耗、高污染的行业和企业进行治理;并依据省相关部门制定的促进全省高耗能企业节约资源的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我市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企业的治理工作方案。

  2.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和落后农业机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规范我市报废汽车回收市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继续推进车用乙醇汽油的推广工作;加快研究发展我市公共交通系统的具体措施,形成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注重开发和推广清洁燃料汽车、节能农业机械。

  3.推动建筑节能。对新建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以上的设计标准,2007年底前要过渡到全面、严格实施节能65%的设计标准。研究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抓好政府建筑物和采暖、空调、照明系统的节能改造。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启动低能耗、超低能耗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开展建筑节能关键技术研发,努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推广应用,并积极开展工程示范。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开发推广粉煤灰、煤矸石等非粘土类节能环保型墙体材料,推进墙体材料革新;抓紧制定全省推广空心砖等新型墙体材料的推进计划和实施方案,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

  4.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监督检查国家关于空调、冰箱等产品强制性产品能效标识管理的执行情况;促进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加快淘汰落后产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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