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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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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字〔2006〕14号
【发布日期】 2006-03-06
【实施日期】 2006-03-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青政字〔2006〕14号
 
 
崂山、黄岛、城阳区和各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2005年,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及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市农委农产品质量管理处等50个单位为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先进集体,王亨国等120人为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先进个人,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做出更大贡献。
 
二00六年三月六日
 
 
  附件:
2005年度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  一、先进集体(50个)
  市农委农产品质量管理处
  市农委市场与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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