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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乡市2006年农村沼气建设的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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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2006]29号
【发布日期】 2006-03-06
【实施日期】 2006-03-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乡市2006年农村沼气建设的工作意见

 我市的农村沼气建设,通过几年的项目带动,政府扶持,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沼气用户已经发展到25万户,入户率近四分之一。实践证明,大力普及农村沼气对增加农民收入、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简而言之,上合国策,下顺民意。因此,2006年的沼气建设工作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乘势而上,把我市沼气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指导思想
  在加快户用沼气池建设的同时,以发展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扶持贫困户沼气建设为重点。切实抓好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我市农村沼气建设规模和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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