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小组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06〕62号
【发布日期】
2006-03-06
【实施日期】
2006-03-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程序,落实我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杭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小组。现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