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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小组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06〕62号
【发布日期】 2006-03-06
【实施日期】 2006-03-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程序,落实我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杭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小组。现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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