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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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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2006〕20号
【发布日期】 2006-03-06
【实施日期】 2006-03-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的通知
 
 
各城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认真做好全市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切实解决下岗失业人员中大龄就业困难对象(以下称“4050”人员)再就业问题,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工作进一步作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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