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2006〕20号
【发布日期】
2006-03-06
【实施日期】
2006-03-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的通知
各城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认真做好全市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切实解决下岗失业人员中大龄就业困难对象(以下称“4050”人员)再就业问题,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工作进一步作出安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