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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城市出租汽车有关收费标准问题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湘价函〔2006〕37号
【发布日期】 2006-03-06
【实施日期】 2006-03-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城市出租汽车有关收费标准问题的批复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调整我省城市出租汽车“三证”执收主体以及核准“三证”工本费和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收悉。鉴于我省城市出租汽车已由交通部门整体移交建设部门管理,根据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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