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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关于印发《南京建筑业2006年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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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宁建工字[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3-06
【实施日期】 2006-03-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关于印发《南京建筑业2006年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建工字[2006]31号
 
 
各区(县)建工(建设)局、在宁施工企业、驻宁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现将《南京建筑业2006年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应根据本实施意见,在三月底前完成本区域、本单位的实施意见的制定,并随同责任书报市安监站备案。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二OO六年三月六日

南京建筑业2006年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意见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继成功举办“十运会”后把南京建成全国最美丽城市的第一年,做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OO六年全市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总的要求是: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体现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十一五”规划精神,从安全发展入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加快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为主线,积极探索转变行业安全监管方式,全面提升行业安全监管质量和效率;
  以推行实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全市建筑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
  以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为切入点,认真探索研究发生安全事故的基本规律,破解安全生产难题,切实抓好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各环节的动态安全监督,严格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及专家论证制度的落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
  以美化南京为己任,继续加大对工地的围挡、现场的环境、工人宿舍、食堂等生产(生活)区域文明卫生的监管,加强工地粉尘、噪音污染扰民的监管,着力巩固和提高建筑工地整体文明水平;
  二OO六年全市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杜绝三级以上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全市建筑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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