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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荔城区2005年度第五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莆政土〔2006〕43号
【发布日期】 2006-03-06
【实施日期】 2006-03-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荔城区2005年度第五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通知
莆政土〔2006〕43号


市国土资源局:
  荔城区2005年度第五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06)65号文批准,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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