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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印《德州市情手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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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德政办字〔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03-06
【实施日期】 2006-03-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印《德州市情手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掌握全市的基本情况,以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工作和宣传推介德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确定编印《德州市情手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编印市情手册涉及到全市的方方面面,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明确1名负责同志牵头,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好本单位所承担的有关工作。
  二、深入调查,认真写好书面材料。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事项,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实事求事、简明扼要地撰写好书面材料,并提供有关图片。对行业发展、县市区和重点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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