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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关于本市开展电信行业价格欺诈和资费行为重点检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06
【实施日期】 2006-03-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关于本市开展电信行业价格欺诈和资费行为重点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物价局、各电信业务经营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全国商业促销和通信行业开展价格欺诈行为重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5]2591号)和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畅通网络诚信服务”系列活动之规范电信企业资费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信部清[2006]64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决定在本市联合开展电信行业价格欺诈和资费行为重点检查。现将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时限
  本市电信行业价格欺诈和资费行为重点检查时间从2006年3月1日至4月30日。检查的范围是2005年1月以来本市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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