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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决战工业500亿工程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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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余府发〔2006〕11号
【发布日期】 2006-03-06
【实施日期】 2006-03-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决战工业500亿工程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新余市决战工业500亿工程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三月六日

 

新余市决战工业500亿工程考核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激发全市上下主攻工业的创业热情,激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全力推进工业500亿工程建设,增强中心城市的产业竞争力,根据市委五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全市决战工业500亿工程动员大会的部署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2005年、2006年、2007年三年中,实施决战工业500亿工程,并为此设置完成任务奖、企业规模奖和企业贡献奖,每年表彰奖励一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全市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决战工业500亿各责任单位。

  第四条 本办法由新余市决战工业500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完成任务奖

 

  第五条 完成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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