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决战工业500亿工程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新余市决战工业500亿工程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三月六日
新余市决战工业500亿工程考核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激发全市上下主攻工业的创业热情,激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全力推进工业500亿工程建设,增强中心城市的产业竞争力,根据市委五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全市决战工业500亿工程动员大会的部署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2005年、2006年、2007年三年中,实施决战工业500亿工程,并为此设置完成任务奖、企业规模奖和企业贡献奖,每年表彰奖励一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全市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决战工业500亿各责任单位。 第四条 本办法由新余市决战工业500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完成任务奖
第五条 完成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