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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参加第二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延州政办函〔2006〕20号
【发布日期】 2006-03-06
【实施日期】 2006-03-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参加第二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办函〔2006〕2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参加第二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六
 
 
参加第二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实施方案
 
 
  第二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将于2006年9月2日至9月6日在长春市举办。为做好参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办展单位
  (一)主办单位:国家商务部、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吉林省人民政府。
  (二)协办单位: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家有关部委、国内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东北亚博览会秘书处、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吉林省外事办公室、吉林省政府图们江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吉林省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举办时间、地点和展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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