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野生兰花植物保护管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  
【发文字号】 黔东南府办发〔2006〕23号
【发布日期】 2006-03-06
【实施日期】 2006-03-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野生兰花植物保护管理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6〕2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