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和县县委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和办发【2006】6号)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直局以上及中央省、市属驻和单位,县经济开发区: 《和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经县编委会讨论,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和县县委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六日 和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巢湖市委办公室、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准<和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巢办发[2005]20号)文件精神,现就县政府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