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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琼府办函〔2006〕27号
【发布日期】 2006-03-07
【实施日期】 2006-03-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作的通知
(琼府办函〔2006〕2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作的通知》(国法(2006)12号)的要求,现就我省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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