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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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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温政发[2006]30号
【发布日期】 2006-03-07
【实施日期】 2006-03-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纲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纲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三月七日

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纲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及全省循环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纲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发展循环经济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使用、再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为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方式,属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形态。
  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有利于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
  二、突出重点,明确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走在前列、奋勇争先”的要求,以建设“三个温州”为统领,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在企业、园区、社会三个层次着力推进资源循环式利用、产业循环式组合、区域循环式开发,率先走出具有温州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路子,实现三次产业互为促进、生产生活生态联动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并重,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并举,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并行,全面部署与典型带动并进原则。
  (三)主要目标。到2010年,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体系、评价指标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废弃物处置量明显降低;产业生态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绿色消费深入推广。建成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示范工程、典型企业和循环园区,为建设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区奠定基础。
  到2020年,基本形成经济与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环境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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