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广电局关于建设农村无线数字广播电视传输项目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广电局《关于建设农村无线数字广播电视传输项目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广电局关于建设农村无线数字广播电视传输项目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和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4]60号文件)精神和全国、全省广播电视村村通会议关于用数字无线传输方式(采用数字无线发射技术传输数字广播电视节目)扩大广电节目覆盖的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广播电视传输的数字化、网络化,加快全 |